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党校工作计划和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从即日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按照《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办法》规定的具体条件选送的学员。
二、学员名额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推荐的学员名额参照《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
全校集中授课,安排在2011年4月中上旬——5月中旬周六周日上课,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教材
本期培训采用结合十七大精神编写并重新修订后的教材,请各学院统一报送教材所需数额。
五、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吉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的效果。
2、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创新管理办法,保证党校教学管理工作井然有序。要指定专人作为培训负责人,并在本期选送的学员中指定1—2名培训联络员(学员分配名额大于100人的要指定2名培训联络员,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党校办公室),协助做好本单位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学员自学党的知识、社会实践活动、讨论、座谈等培训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学员的培训效果。
3、各单位要认真核定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名单,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登记表》(附件2),加盖本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公章,于3月31日前送交党校办公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文档。
党校办公室联系人:金鑫 电话: 85167730
六、其他
1、本期培训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学员,不包括教职工学员。
2、未能通过上期结业考试的学员要重新参加本期培训班方能参加结业考试。
3、本期培训班原则上不再培训2011届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上期学员未通过结业考试的除外)。
附件:1.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