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思路,推进科研工作,校党委决定举办各基层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我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任务,研讨和谋划学校科研工作发展思路,明确学校科研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完善校内科研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学科综合优势,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推动科研工作发展和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11日—12日
地点:东荣大厦六楼商学院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科研管理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各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各研究机构的所长(主任)。(名单另行通知)
四、培训、研讨内容
(一)陈德文书记报告。
(二)专家解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主要内容。
(三)吉林省科技厅领导讲座。
(四)主管科研工作副校长讲座。
(五)学员分组座谈讨论。讨论题目:
1、作为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如何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
2、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如何建立科研组织体系?如何创建新的科研合作模式?
3、在评价科研成果过程中,如何体现分类指导?
4、对实施跨学科发展计划、跨领域科学研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大会交流(人文社会科学1名、自然科学3名代表)、培训总结。
五、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安排好本职工作,保证出勤,不得请假或缺席(特殊情况向党委组织部请假)。学员参加培训情况录入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档案。
2.参加培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学习、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培训结束后,学员要围绕本期培训主题,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及校党发〔2010〕47号《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活动的意见》精神及本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论文或调研报告,于11月30日前将论文或调研报告发送电子邮件至zlh1017@jlu.edu.cn。
4.参加培训的人员在11月11日8:30自行前往中心校区东荣大厦六楼商学院会议室报到。
附件一: 培训日程安排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0年11月9日